本报讯(记者张梦雪)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浙江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浙江省中药现代产业体系更趋完善,全省中药材种植总面积达100万亩,中药生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400亿元,中药出口总额达到18亿元。
《实施意见》明确,构建中药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中药领域数字化改革,构建“产业大脑+未来工厂”的产业生态,支持中药生产企业装备升级、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推进中药名产业打造,加快布局中药制剂、医疗器械等产业,到2025年,力争杭州培育形成百亿级,金华、绍兴、台州形成50亿级的中药产业集群。加快中药名企培育,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浙产中药”产业品牌。大力实施项目招大引强,鼓励支持中药生产和流通企业向产业链前端延伸,布局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和加工基地建设。
《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产业协同融合发展。打造中药材名产地,推进道地药材生产、良种繁育等基地建设升级,扩大“三品一标”和“三无一全”品牌基地规模,鼓励发展林下药材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提升中药现代流通服务水平,建立国家和省级中医药服务进出口基地。推进“中药+”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
《实施意见》提出,构筑中药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中药领域科技攻关,加强中医药领域科技成果的遴选和转化。加快中医药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中药领域领军型企业在浙江设立研发中心,加快中药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创新药研发,对获批生产的中药改良型新药以及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适当给予经费支持。提升中药产业质量和标准水平,强化道地资源保护,建立种质资源标准化、数字化共享平台。完善“浙产中药”标准体系,修订《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制订《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强化全流程质量监管,提升中药材和饮片检验能力。研究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成果转化机制,推进处方、秘方、诊疗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鼓励名中医经验方开发成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简化名中医经验方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和备案管理等,加强中成药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